申请离职未到30天可以提前走嘛 临时员工辞职需要提前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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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职未到30天可以提前走嘛

临时员工辞职需要提前申请吗?

临时员工辞职需要提前申请吗?

  目前法律规定,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都是劳动合同关系,已经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每个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与所有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通知书〔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口头说是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并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因为临时有事干不?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10年,不算是临时工,都是合同工,劳动者如果是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辞职可以申请半个月就走吗?

谢邀。
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对甲方进行经济赔偿,项目包括:
第一条,不合理,应该也不合法。招到的员工离职了要求员工赔偿招聘所产生的费用,那人家面试者路途遥远,请假来面试,没有通过,是不是也报销车费,路费,误工费?!
简直扯淡!
第二条,如果你在合同期内有让公司出资让你去培训,且双方有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的,按服务协议中的约定处理。这个是合理的。如果没有,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第三条前半段,所谓的立辞立走不大明白。我的理解是员工向企业提出离职,并要求立刻离职。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没有赔偿的(但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发生)。
大多数情况,企业会扣掉你剩余未发的工资作为“赔偿”。
现在基本上都是每月的15号发上月工资,至少会有半个月的工资压在企业。不会说要求你赔了3个月的工资才能走。
第三条后半段,提前30天通知企业离职,这是正常的,合理合法的一个程序,企业没有理由扣押你半个月的工资。
只要你没有违约的情形,提前30天通知企业,并且做好交接工作,企业没有理由去扣你的工资。
正常离职后,如果还有工资未发,有的企业会在你离职的时候一起结算给你。有的会在下一个工资结算周期给你结。
比如你6月20号离职,但你们是15号发工资。那么你6月1-20号的工资就会7月15号发给你。
这种扣工资的情况,你去告,一告一个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