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净残值率是怎么规定的 净残值率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
·
·
分类:行业
4673 阅读

预计净残值率是怎么规定的

净残值率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净残值率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1、外资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
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内资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
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变化,这几种情况该如何作会计处理呢?

情况一:公司在2015年1月规定围墙的折旧年限由20年延长为50年,预计净残值率保持8%不变;
(1)??? 某围墙1994年12月入账,2014年12月,提足折旧;
(2)??? 某围墙1995年12月入账,2015年1月尚未提足折旧;
情况二:公司在2015年1月规定围墙的折旧年限由20年延长为50年,预计净残值率由8%调整为5%;
(3)??? 某围墙1994年12月入账,2014年12月提足折旧(按8%净残值率);
(4)??? 某围墙1995年12月入账,2015年1月尚未提足折旧;